2022年5月9日22时42分,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市局110指令:“张先生报案称其看到广通镇广通派出所旁某车行门前路段,有一名女子骑电动车摔倒了,有人受伤,请出警处理。” 接到报案后广通交警中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到达现场后医务人员确认伤者已经死亡,广通中队中队长迅速与大队领导汇报,随后副大队长杨小赟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及大队值班组民警赶赴现场。 到达现场后,现场路边躺着一名六十岁左右的妇女,旁边倒放着一辆无号牌共享电动车,电动车无明显碰擦痕迹,电动车未断电,路面上也无其他异常情况,结合周边走访调查的情况,初步认为是一起单方事故。随着民警对现场展开详细勘查,发现现场附近绿化带内遗留有一件男式外套,路面上血迹与死者不在同一位置,且血迹上发现一个脚印,加之事故路段无路灯照明,也无监控视频。外套是谁的?脚印是谁的?为什会在现场?现场附近发现一部老年人手机,民警通过查询确认机主信息与死者身份吻合,根据现场遗留死者手机无法扫码骑行共享电动车的客观情况,以及血迹上留有的神秘脚印和遗留在现场的外套,民警确认该事故为肇事逃逸现场,并非单方事故。
为尽快查清案件真相,还给受害者一个公道,副大队长杨晓赟迅速组织民警认真开展线索摸排,不放过任何细节。一组人员开展现场勘查取证工作,同时再次向报案人了解核实情况;一组人员排查现场附近路段监控;另一组人员迅速联系共享电动车管理人员,调取事故现场遗留共享自行车最后一次使用人员的基本情况,凌晨2时许,最后使用现场遗留的共享自行车人员身份已确定,通过信息查询,嫌疑人刘某住广通镇某小区。随后杨小赟组织警力到嫌疑人住处进行抓捕,但扑了空。民警多次电话联系嫌疑人刘某均无人接听,经走访调查得知,嫌疑人刘某已经离开广通去了大理。10日上午,民警迂回联系上嫌疑人刘某,经过大量工作,10日14时许,嫌疑人刘某到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广通中队投案自首,交待了事故经过:当晚刘某在广通镇某购物广场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车,骑行到广通镇某车行门口路段时突然发现一名行人,没来得及采取措施,所骑行的电动车车头与行人发生碰撞,碰撞后人、车倒地,刘某起身查看伤者情况,并将伤者移动到路边,当时因为害怕,心存侥幸,最终弃车逃逸事故现场。
“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”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,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。至此,经过13小时的努力,广通“5.9”交通肇事逃逸案圆满告破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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